注射用鹽酸瑞芬太尼
- 英文名稱:
Remifentanil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商品名:
瑞捷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197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按C20H28N2O5計 1mg
- 生產地址:
湖北宜昌開發區大連路19號
- 批準日期:
2015-08-24
- 藥品本位碼:
86902000000236
Remifentanil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瑞捷
國藥準字H20030197
化學藥品
按C20H28N2O5計 1mg
湖北宜昌開發區大連路19號
2015-08-24
86902000000236
否
18個月
國產
本品可通過胎盤屏障,產婦應用時有引起新生兒呼吸抑制的危險。本品能經母乳排泄,因而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推薦使用。在必須使用時,醫生應權衡利弊。
2—12歲兒童用藥與成人一致。因尚沒有臨床資料,2歲以下兒童不推薦使用。
隨著患者年齡增長,瑞芬太尼藥理效應增強。65歲以上老年患者用藥時初始劑量為成人劑量的一半,持續靜滴給藥劑量應酌減。
在動物體內,瑞芬太尼不延長丁二酰膽堿肌肉麻痹持續時間。麻醉過程中本品與硫噴妥、異氟烷、丙泊酚或羥基安定等聯合用藥,不改變瑞芬太尼的清除率。體外研究表明,阿曲庫銨、米哇庫銨、艾司洛爾、二乙氧磷酰硫膽堿、新斯的明、毒扁豆堿和咪達唑侖等藥物不抑制瑞芬太尼在人體血液中的水解。本品與其它麻醉藥有協同作用,硫噴妥、異氟烷、丙泊酚及咪達唑侖與本品同時給藥時,劑量減至75%。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物與本品也有協同作用,合用時應慎重,并酌情減量;如果同時給藥時不減少劑量,在病人身上會增加與這些藥物有關的不良反應發生率。
藥物過量癥狀包括窒息、胸壁肌強直、癲癇、缺氧、低血壓和心動過緩等。如果出現藥物過量或懷疑藥物過量,立即中斷給藥,維持開放氣道,吸氧并維持正常的心血管功能。如呼吸抑制與肌肉強直有關,需給予神經肌肉阻斷劑或μ阿片拮抗劑,并輔助呼吸。輸液和增壓藥及其它輔助方法可用來處置低血壓。葡糖吡咯或阿托品用于處置心動過緩或低血壓。阿片拮抗劑(如納絡酮)作為特異性解毒劑,用于處置嚴重呼吸抑制或肌肉強直。
瑞芬太尼為芬太尼類μ型阿片受體激動劑,在人體內1分鐘左右迅速達到血-腦平衡,在組織和血液中被迅速水解,故起效快,維持時間短,與其它芬太尼類似物明顯不同。瑞芬太尼的鎮痛作用及其副作用呈劑量依賴性,與催眠藥、吸入性麻醉藥和苯二氮卓類藥物合用有協同作用。瑞芬太尼的μ型阿片受體激動作用可被納洛酮所拮抗。另外瑞芬太尼也可引起呼吸抑制、骨骼肌(如胸壁肌)強直、惡心嘔吐、低血壓和心動過緩等,在一定劑量范圍內,隨劑量增加而作用加強。鹽酸瑞芬太尼劑量高達30μg/kg靜脈注射(1分鐘內注射完畢)不會引起血漿組胺濃度的升高。
靜脈給藥后,瑞芬太尼快速起效,1分鐘可達有效濃度,作用持續時間僅5-10分鐘。藥物濃度衰減符合三室模型,其分布半衰期(t1/2α)為1分鐘;消除半衰期(t1/2β)為6分鐘;終末半衰期(t1/2γ)為10-20分鐘;有效的生物學半衰期約3-10分鐘,與給藥劑量和持續給藥時間無關。血漿蛋白結合率約70%,主要與α-1-酸性糖蛋白結合。穩態分布容積約350ml/kg,清除率大約為40ml/分鐘/kg。瑞芬太尼代謝不受血漿膽堿酯酶及抗膽堿酯酶藥物的影響,不受肝、腎功能及年齡、體重、性別的影響,主要通過血漿和組織中非特異性酯酶水解代謝,大約95%的瑞芬太尼代謝后經尿排泄,主代謝物活性僅為瑞芬太尼的1/4600。本品長時間輸注給藥或反復注射用藥其代謝速度無變化,體內無蓄積。
用于全麻誘導和全麻中維持鎮痛。
本品具有μ阿片受體類藥物的典型不良反應,典型的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呼吸抑制、心動過緩、低血壓和肌肉強直,上述不良反應在停藥或降低輸注速度后幾分鐘內即可消失。在國內外的臨床研究中還發現有寒戰、發熱、眩暈、視覺障礙、頭痛呼吸暫停、瘙癢、心動過速、高血壓、激動、低血氧癥、癲癇、潮紅和過敏。另外還有一些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消化系統:便秘、腹部不適、口干、胃食管反流、吞咽困難、腹瀉、燒心、腸梗阻。心血管系統:心肌缺血、暈厥。肌肉骨骼系統:肌肉強直、胸痛。呼吸系統:咳嗽、呼吸困難、支氣管痙攣、喉痙攣、喘鳴、鼻充血、咽炎、胸水、肺水腫、支氣管炎、鼻漏。精神神經系統:焦慮、不自主運動、震顫、定向力障礙、幻覺、煩躁不安、惡夢、感覺異常、健忘。皮膚:皮疹、蕁麻疹。泌尿系統:尿潴留、少尿、尿路中斷。血液系統:貧血、淋巴細胞減少、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
胸骨骨折,用于全麻誘導和全麻中維持鎮痛,胸骨骨折
1、本品不能單獨用于全麻誘導,即使大劑量使用也不能保證使意識消失。2、本品處方中含有甘氨酸,因而不能于硬膜外和鞘內給藥。3、已知對本品中各種組分或其它芬太尼類藥物過敏的病人禁用。4、重癥肌無力及易致呼吸抑制病人禁用。5、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藥合用。6、禁與血、血清、血漿等血制品經同一路徑給藥。7、支氣管哮喘病人禁用。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貯藥處均應雙人雙鎖,處方顏色應與其它處方區別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2、本品能引起呼吸抑制和窒息,需在呼吸和心血管功能監測及輔助設施完備的情況下,由具有資格的和有經驗的麻醉師給藥。3、在推薦劑量下,本品能引起肌肉強直。肌肉強直的發生與給藥劑量和給藥速率有關,因此,單劑量注射時應緩慢給藥,給藥時間應不低于60秒;提前使用肌肉松弛藥可防止肌肉強直的發生。本品引起的肌肉強直必須根據病人的臨床狀況采取合適的方法處置。麻醉誘導過程中出現的嚴重肌肉強直應給予神經肌肉阻斷劑和/或另加催眠劑,并給予插管通氣。在本品使用過程中發現的肌肉強直也可通過停止給藥或減小給藥速率處置,在停止給藥后幾分鐘內肌肉強直可解除;或者給予阿片受體拮抗劑,但這樣會逆轉或抑制本品的鎮痛作用,一般不推薦這樣使用。出現危及生命的肌肉強直時,應給予迅速起效的神經肌肉阻斷劑或立即中斷輸注。4、心律失常,慢性梗阻性肺部疾患,呼吸儲備力降低及腦外傷昏迷、顱內壓增高、腦腫瘤等易陷入呼吸抑制的病人慎用。5、本品務必在單胺氧化酶抑制藥(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停用14天以上,方可給藥,而且應先試用小劑量,否則會發生難以預料的嚴重的并發癥。6、使用本品出現呼吸抑制時應妥善處理,包括減小輸注速率50%或暫時中斷輸注。本品即使延長給藥也未發現引起再發性呼吸抑制,但由于合用麻醉藥物的殘留作用,在某些病人身上停止輸注后30分鐘仍會出現呼吸抑制,因此,保證病人離開恢復室前完全清醒和足夠的自主呼吸非常重要。7、本品能引起劑量依賴性低血壓和心動過緩,可以預先給予適量的抗膽堿能藥(如葡糖吡咯或阿托品)抑制這些反應。低血壓和心動過緩可通過減小本品輸注速率或合用藥物來處置,在合適的情況下使用輸液、升壓藥或抗膽堿能藥。8、本品停止給藥后5-10分鐘,鎮痛作用消失。對預知需要術后鎮痛的病人,在中止本品給藥前需給予適宜的替代鎮痛藥,并且必須有足夠的時間讓其達到最大作用,選擇鎮痛藥應適合病人的具體情況和護理水平。9、在非麻醉誘導情況下,不得以病人的意識消失為藥效目標而使用本品。10、本品不含任何抗菌劑和防腐劑,因此在稀釋的過程中應保持無菌狀態,稀釋后的溶液應及時使用,沒使用完的稀釋液應丟棄。11、肝腎功能受損的病人不需調整劑量。肝腎功能嚴重受損的病人對瑞芬太尼呼吸抑制的敏感性增強,使用時應監測。12、運動員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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